你好!我前天签订了菜市场摊位租赁合同,还没开始做生意,已经交押金和租金了,但是我不想租了,合同上只有我签字盖手印了,但是甲方还没盖章,这样的情况可以要回押金和租金吗?我问了菜市场管理员他说不可以退给我
2025-07-25 01:29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因解除合同而遭受的实际损失时,法院有权判决赔偿实际损失。因此,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甲方退还押金和租金,并赔偿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同时,建议您保留与甲方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的所有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