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2005年参加非正规就业,杨浦区平凉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员工作,于2016年8月底腰椎间盘脱出压迫神经疼痛不能照顾老年人的生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要我10月份退出居家养老,要求我写一张自己生病不能做居家养老工作,我写给它们了,10月份退出了,我于2017年2月21号,做手术,请问律师我在病期间它们把我退出居家养老工作对吗?
2024-10-03 03:33您在病假期间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要求您于2016年10月退出居家养老工作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如果您已经完成了您的职责,并且提供了证明文件表明您的健康状况不允许继续工作,那么您可以拒绝退出。此外,如果他们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就终止您的服务,他们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这可能会导致您有权获得赔偿或其他补偿。建议您与相关部门或组织沟通,以了解您的权利并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