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其它两人共同承包的砖厂,中途国家环保不让干,他们干,就写协议,退我贰万伍仟元承包费,和叉车折价款,我拉了六千多元钱的砖卖了,还久我壹万八千多,我在厂里干的工资有贰万叁千多,一共欠我肆万多元,我扒了义车钥匙,他们就把我打了,腰和胸下软组织打伤了,休息了十多天,这种情况,他应负担我的什么费用,和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2025-02-23 22:49您与他人合伙经营的砖厂因环保要求被禁止运营,您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获得赔偿。关于您的债务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债权人追讨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至于人身伤害的问题,如果您能够证明对方的行为造成了您的身体损害,您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请求,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同时,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避免激化矛盾。如有需要,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