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计算不符合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合同也没有一式两份! 我的底薪是2050,发工资没有工资条,上了9天班,才发了840元! 领导说用3500÷31然后×上班天数!而且多休息一天扣除5天工资!
2025-12-03 03:13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资计算方式存在争议。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应该提供工资单或证明。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至少应有一式两份,以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关于您提到的“底薪”和“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并要求其提供详细的工资计算依据。如果您对公司的解释不满,可以考虑寻求人力资源部门的帮助或者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在工作期间遇到任何疑问,都应及时与雇主沟通解决,避免因误解导致纠纷升级。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满意的答复。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