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买的我舅舅的拆迁安置房,当时有签合同,10内还清,没说怎么还,只要10年内还清就行,没有利息,首付给了5.5万,后面陆续给了3.7万,一共给了9.2万,有收据,2017年瑞昌房子涨价了,他想反悔,不肯卖给我,强行要我退房,并且只愿意退给我9.2万,利息没有,损失费没有,多一分多不肯,房子我们领了钥匙,领房时登记的也是我的名字,只是还没有房产证,由于纠纷也没装修,后续也没接着还钱他,这样僵持也不行,我的意思是要么还是按原来的合同来,房子我还接着要,要么退,但是需要退利息和损失费,不可能就只退9.2万,
2025-10-07 11:36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违约责任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在您与舅舅之间的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如何还款,可以视为按照法律规定处理。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偿还相应款项。如果您已经提供了大部分的购房款,而对方拒绝退款,这构成了对您的违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通过沟通,向对方解释您的立场和需求,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仲裁或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也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仍然不愿意退款,您可以考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需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您的行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进一步的纠纷或法律风险。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