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麻烦问一下,骑自行车被机动车突然开门撞倒,交警队判定对方全责,除了赔付医疗费,误工费是如何赔付的?对方的保险公司说只能赔偿7到15天的日工资,但是我是哺乳期,看病吃药后无法照顾孩子及喂奶,对于工资,我是按照出勤绩效计算,涉及季度奖和年终奖等等,不是每月固定的多少钱,并且前期一直歇产假,产假期间是最低生活费,但是现在恢复上班了,每月可以拿到绩效等等,保险公司说提供前三个月的银行流水,但之前是产假,工资基本微乎其微了
2025-08-04 19:1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您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需要得到赔偿,建议您先与对方保险公司沟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误工费的赔付标准,一般情况下,误工时间应从受伤之日起算至治疗终结之日止,或者,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其受伤事实的,以实际停工天数为准。误工费的标准通常参照当地同类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也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情、收入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至于您提到的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由于您目前处于哺乳期,这在某些地区可能属于特殊情形,具体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如何申请相关补偿。 最后,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积极维权,争取合理的赔偿。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