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女与内蒙男17年10月份再婚,现男方提出离婚,要去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嘛?
11天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已经通过协商同意离婚,并且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进行了分割,那么在对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 至于是否需要去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