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买了期房,合同11月份30号交房。但是开发商根本交不了房,预计17年的5月份才能交。开发商又不赔偿,想咨询一下,到17年的五月份属于违约金赔偿范围吗?
2024-07-10 19:2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这通常构成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的支付。 违约金的计算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条件,那么应当按照合同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或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至于违约金赔偿的时间范围,如果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后至实际交房日期之前这段时间内未能交付房屋,这段时间内开发商的违约状态是持续的,因此,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至实际交房日期(即2017年5月份)这段时间,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建议您首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赔偿违约金。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