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与债务转移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电脑,约定乙公司出售100台电脑,每台电脑1万元,甲公司先支付10万元预付款,乙公司供货,第二天甲公司支付余款。乙公司于签订合同后第三日将100台电脑运至甲公司住所,但经检验,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甲通知乙货物不合格,要求乙重新供货。乙称无法履行,丙有能力履行,愿意把合同关系转由丙履行。甲表示同意。乙告知丙,丙也表示同意。丙打电话与甲沟通,表示愿意接替丙履行合同,甲也表示可以按与乙的合同继续履行合同。丙向甲交付100台电脑,甲向丙支付90万元,丙要求甲支付剩余款项10万元,甲称已经支付给乙。 请问丙应该向谁请求这10万元,理由是什么?谢谢
2025-02-16 05:39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一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这一行为,并在必要时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公司和丙公司同意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合同,则丙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作为违约金;如果甲公司和丙公司决定解除合同,则丙公司需要赔偿甲公司因未收到100台电脑而造成的损失。 因此,丙公司应该向乙公司或甲公司请求这10万元。具体来说,如果他们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则应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如果他们决定解除合同,则应向甲公司赔偿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