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07年刚进公司单位给我签的是派遣合同,2011年转公司正式合同,但是签派遣合同没有交任何社保。我现在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没交社保补偿金吗?谢谢了
2025-09-17 04: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当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果您的派遣合同中未包含社保缴纳义务,且您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该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包括社保,那么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为您补缴相应的社保费用。 关于补偿金额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社会保险政策以及公司的经济能力。如果您认为公司未能提供应有的社保保障,您可以向公司提出合理的要求,并要求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补缴。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请确保收集并保存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将来可能的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