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些关于离婚和抚养权以及一些相关问题。 我和丈夫现在还没有离婚,因为矛盾被逼无奈导致我我现在和孩子在我母亲家居住,孩子八个多月了。现在我腿疼,我想去医院检查,我想咨询一下在法律角度来说我丈夫应不应该给我拿钱看病?我的孩子腿部长了一个血管瘤,我准备要去医院给孩子治疗,我丈夫是否应该给孩子拿钱看病?我现在哺乳期要照顾孩子给孩子喂母乳所以没有工作,我是否有权要求我丈夫支付我和孩子的生活费和营养费?
2024-09-09 17:13尊敬的咨询者, 感谢您对法律咨询的关注。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有平等的财产处理权,包括但不限于共同财产的分配、债务的承担等。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孩子需要医疗费用,您可以向对方提出请求,并协商如何分担。 另外,如果您正在哺乳期间且没有工作收入,则可以考虑申请社会福利或寻求家庭援助来支持生活和育儿费用。 最后,请记得保护好自己的身心健康,及时就医并获得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希望您早日康复,家庭和睦幸福。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