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月份买了间铺面。付了78万贷52万。11月贷款下来。全部款项已经付清。只是说这铺面从6月到11月期间的租金存在了争议。卖方意思全部归她所有。这事情从法律上是怎么处理的?
2025-03-07 05:35在您购买商铺并支付了全部款项后,与卖家就该商铺的租用费用产生纠纷,属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有书面租赁合同,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租金的归属和支付方式。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如买卖双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导致原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时有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应明确的是,作为出租人,即使合同未到期,也不能将承租人的权利直接转让给买受人。因此,对于您所购买的商铺,其租用权仍然应该归属于您。至于租金的问题,建议您可以与卖家协商解决,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具体步骤包括。 搜集证据。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比如交易记录、付款凭证等。 提交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您的诉求,即要求确认对商铺的所有权,并请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 开庭审理。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听取双方意见,进行证据质证等程序。 判决执行。根据法庭的裁决结果,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确保判决得到执行。 请记得,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前,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希望您能妥善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