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邹城市人,邹城市凤凰山棚户区改造我家在范围,我家这个土地,原主人是我对像大哥,他把这个土地一分为二,赠给我对像,和我对像的侄子,各一半的土地使用权,由于她侄子出路不好,她就给她侄子留了2米宽10,15长的路,这样她的土地就少了,办土地使用证时土管局没给办这条路面积,他侄子也没办这个路的面积,这样这条路使用证就成公家的啦,我要求啦坼迁办不给赔偿,原她大哥土地证能证明这个路不是公家的,有原土地使用证,她侄子目前土地使用证是212平方,她的土地使用证是148平方,老证是350平方土地证,坼迁办理由是她侄子办超土地证,不给她补了,请问这个行政案能打不,如果能打有几分把握打赢
2025-02-18 06:33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需要由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证书来确认。如果您认为您拥有土地使用权,并且该土地使用权没有被非法剥夺,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土地使用权登记。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重新划分土地使用权。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结果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因此,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最后,提醒您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