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韶关当地一村名合资建造一栋楼房。房屋没有证件。我们双方签订协议说我们合资建造这房屋后,房屋的第三层归我所有。假如房屋被征收,第三层的征收款全部归我所有。 请问假如被征收以后,其悔约不将征收款给我,我的权益会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2025-03-03 20:18您的权益会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7条的规定,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在您和对方签订了协议的情况下,如果对方拒绝支付征收款,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并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如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