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新疆乌鲁木齐,贷款公司总部在上海,现在想委托离上海律师处理纠纷,16年8月24号,买的新车,首付20%,2.8万元,贷款是4s店帮忙办理的,之后贷款约定36个月,7个月的时候没有还,17年5月份把车辆强行开走,现在说把车拍卖了,现在让给1.8万元,现在当事人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想委托律师处理纠纷
2025-04-18 03:39尊敬的客户,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购买了一辆新车,并与汽车经销商签订了贷款合同。然而,在购车后不久,经销商就要求您支付剩余款项并提供担保。在这一过程中,您可能遇到了以下情况。 贷款合同条款不清晰。由于贷款金额较大且期限较长,可能存在复杂的贷款条款和条件。 未及时还款。虽然您已经支付了部分首付款,但未能按时偿还剩余款项。 担保措施不足。如果在购车时未能提供足够的担保或保证,可能会导致无法按期偿还贷款。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解决纠纷。首先,您可以联系贷款公司了解具体的情况,包括欠款数额、逾期时间等信息。其次,可以尝试与经销商协商解决方案,比如延长还款期限、减少每月还款额等方式。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机构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您希望委托律师处理纠纷,建议您选择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此外,律师会协助您收集证据、制定诉讼策略,并在必要时出庭辩护。请务必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专业的律师事务所,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问题,保障自身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