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前夫在一起十多年,木有结婚证,他不能生孩子,我给别人要了一个孩子,现在11岁了,我们分开3年了,小孩户口在他们老家,他吸毒我们分开的,他说他不想要孩子,孩子是我的,如果这个孩子我要。我们自己协议书,从此小孩和他木有任何关系。他无条件配合我把小孩户口签过来,这样法律有效果吗?
2025-03-01 04:2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前夫共同生育了一名11岁的子女,并且双方同意协议解除亲子关系,同时明确表示不会影响该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决定要抚养孩子并要求将孩子的户籍迁移到您的住所地,那么通常来说,这应该是可行的。因为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包括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和支持等。 然而,具体是否能够成功取决于多个因素,如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地的户籍管理制度以及法院的判决结果等。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此外,即使最终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了这个问题,也可能需要考虑如何处理相关费用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等问题。因此,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请务必谨慎考虑,并寻求合适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