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我的劳动合同是在12月底到期,但是公司老板在11月中旬提出自己把公司卖了然后就没有下文了,我们在公司每天准时上下班到11月底,最后找老板协商了把11月的工资发齐并进行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也就是一个月税前工资并与我们签了协议12月8号发这笔钱,但是到目前为止都没有给,我接下来应该找哪个部门维护自己权益
2025-03-29 04:01首先,您需要确认是否已经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且该合同中规定了劳动关系和工作条件等细节。如果存在争议,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联系公司。直接与公司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尝试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的形式将情况告知对方,说明您的担忧和期望得到解决。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是不合法或者不合理,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律师,他们可能会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记录证据。保留所有与公司沟通的文件,包括电子邮件、信件以及任何口头交流的录音。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您已经试图解决问题的证据。 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可能的话,您还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公司的行为。这通常是一个有效的途径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考虑法律诉讼。如果上述措施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在某些情况下,您有权获得赔偿金或其他形式的补偿。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反应。同时,确保所有的沟通都是正式的,以便为日后的纠纷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您能够顺利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