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以后离婚协议书可不可以从新拟定一份,就是之前那个协议书写的是,孩子由男方抚养,现随女方生活,女方带着女儿及个人物品离开,就是现在女儿上学的问题,我前几天去户籍室开我和我女儿的户籍证明才发现协议写的有些问题,户籍室不给开证明,她们叫我去民政局把协议从新便更一下,不知道民政局能不能便更
2025-10-21 04:51您好!关于您的疑问,建议您首先联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了解他们对于离婚协议书变更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协议书涉及子女抚养权和教育等问题,并且涉及到孩子的出生地或者居住地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那么可能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协议。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详细询问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同时,如果您对原协议书存在疑虑,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协商,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必要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记得保留好所有沟通记录,以便日后参考。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