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做幼儿园的,这个学期转让给了一个园长,因我们办学许可证还没有下来,所以她跟我们谈合同的时候转让费按4期来付。第一期已经付,但是第二期拖了3个多月没有付,我们想收回幼儿园了,然后我们之前的合同没有做公证,如果要和她解除合同需要公证吗?
2025-04-20 13:16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可能面临两个主要问题。 未及时支付转让费用。如果您认为对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转让费,您可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剩余款项,并说明不支付可能导致的风险。 合同效力。由于双方之前没有进行公证,因此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风险,例如合同的有效性存在疑问或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考虑是否有必要通过公证来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及合法性,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策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