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4.26去办理了资金监管,后来因为我个人贷款的原因,于4.28约房东一起,办理了撤销资金监管,然后又重新做了一次资金监管,当时房东都是同意的,目前流程已经进入贷款审核完毕,待放款阶段,但是房东觉的放款时间太长了,她急用钱,所以提出房子不卖了(当时中介单方面答应房东5.2号肯定能放款,5.15钱能到房东账上,但是我们没有承诺这个,并且现在中介跟房东说,5.2没放款是因为我们当时改了一次资金监管的原因,导致贷款被拖延了),房东说赔付我违约金房子不卖了,我不肯,我想要房东继续履行合同
2024-10-09 03:09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本案例中,您与房东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照约定完成了资金监管。房东要求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违约金,您的权益受到侵害。 首先,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资金监管协议等。这些文件可以作为证明您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的重要依据。 其次,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您的合法权益。法院会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判断是否构成违约以及应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建议您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也需要注意避免因情绪冲动而做出过激行为,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