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带有17个月男孩,家有一套燕郊房产,现想离婚,假如我要房子折现给他,可是没有那些钱给他,可以一点点还吗?如果他不愿意,诉讼有胜算吗?假如房子不要,卖了也可以,但是我想给孩子争取一部分或者抚养费一次付清,可以吗?谢谢律师的解答
2025-07-25 15:53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离婚案件,建议您尽快与对方进行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签订协议来解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 如果您确实无法一次性支付给对方所需的钱款,您可以考虑分期还款的方式。这种方式需要双方同意,并且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 至于是否可以将房子出售并用于孩子的抚养费或部分房产权益,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法院的判决结果。通常情况下,孩子是优先获得房屋权益的人选之一。 最后,我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