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饮品店工作一年两个月,老板一直没有签合同,过年后为了让我留下再干四个月答应给一个月工资,撤店的时候没有给补偿拒接电话,我去劳动仲裁没有证据,现在又开了一个店,我去他新店门前拦顾客,算是违法吗
2025-02-10 03:06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我将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并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与雇主之间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构成了事实上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然而,如果雇主确实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了法律规定,则可能会导致您的权益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考勤记录等,以便于日后维权时使用。 其次,关于店铺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不得对消费者进行恐吓、威胁或者侮辱等不当的行为,否则可能会构成侵权。如果您发现有人被店家骚扰或者欺凌,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拦截顾客的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拦截他人进入公共场所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避免采取不恰当的行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寻求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也要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因不当行为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