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长期分居7年,一年见两次面,一次十来天,我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住在娘家,又当爹又当妈的照顾孩子,还要出去工作,老公在外地,没有固定的工作,平均每个月寄3000块钱回来,以前我们在县城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写我一个人的名字,这次回来要我把房子卖了给他还债,不卖房就离婚,我问他为什么会欠债?欠了多少钱,他又不说,我想知道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欠的债务,我要承担吗?真的离婚了房子是不是还要分一半给他
2025-02-15 17:19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无权要求对方将共同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因此,如果您的丈夫想要您出售房产并偿还债务,那么这可能违反了夫妻之间的财产权利和义务。此外,即使您同意出售房产,并且支付债务,这也不意味着房产将被平分。 建议您与您的丈夫进行深入沟通,了解他的债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您的帮助。如果您仍然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家庭暴力或虐待的援助,以便及时解决任何可能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