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三天自动离职,去办离职手续经理说你已经自离了一分钱没有,请问我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吗
2024-10-05 18:56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即使您已离开公司,也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至于是否应该向劳动局投诉,这主要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被无故辞退或受到不公平待遇,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申请仲裁。但请注意,如果您的离职是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并且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通常情况下不会构成违法解雇,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您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也可以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协商,了解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您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