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律专家你们好 我向你们求教一个问题,我父亲的堂哥也就是我的伯伯了!他呢生前膝下无有子女,算得上五保户吧,但在生病期间!以及到病故都是有我和父亲负责的,现实中村组没有付出任何行动和物质帮助,现有伯父宅基地一处,和一份口粮地亩,请问我们有变卖权和继承权吗?还是应该归集体所有?求指教,拜托你们了,谢谢……
17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不得随意买卖或继承。在您父亲去世后,伯父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处理。 首先,伯父的遗嘱如果存在,则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您的父亲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伯父的部分财产份额;其次,如果伯父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那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伯父的遗产应由他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继承。 关于伯父的宅基地和口粮地亩的问题,它们通常被视为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但具体情况需要考虑当地政策和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认为这些土地对于您和您的家庭生活至关重要,并且希望保留其所有权,建议您与当地的村委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