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75年参加工作到邢台地区电力局工作,是临时合同工,从事变电站值班工作,一致到85年,随着变电站下放到各县电力局,我的工作手续档案也从地区电力局转到沙河市电力局,今年4月办理退休手续,劳动局说在邢台电力局工作十年不能算工龄,原因是不是同一单位,我该找谁说理,
18天前您关于退休年龄和工龄的问题属于劳动权益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双方的劳动合同效力问题。 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工作中有合理的工作年限,可以向原单位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确认您的工作年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如果确认符合条件,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原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等福利待遇。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其他途径寻求解决。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支持。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或个人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