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年前卖了一套安置房,当是由中介联系拆迁办办了手续,两年前去办房产证,拆迁办通知我那是他们财务私下里调了房源,并且私下里盖了公章。他们公司已经报案让我们等结案。现在一年多过去了,拆迁办让我再交一次变更房源的费用,这个要求合理嘛?我想告拆迁办能胜诉嘛?
2024-09-24 12:36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拆迁补偿纠纷。您在购买安置房时遭遇了不公正待遇,即由中介与拆迁办办理手续后,发现该安置房实际上是通过私刻公章的方式取得的。 赔偿和诉讼。由于涉及拆迁补偿的问题,建议您首先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了解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以及是否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诉讼程序。如果您决定进行法律行动,可能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付款凭证、相关证明文件等,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处理。一旦启动诉讼程序,法院会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全面调查,收集证据,并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判决。在此过程中,如果存在欺诈行为或其他不当行为,可能会导致败诉的结果。 总之,在面对此类争议时,应保持冷静,充分考虑自身利益并选择合适的途径解决问题。同时,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