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满十八岁,乡府卖地,分钱,作为监护人女儿不同意可不可以代收?
22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因此,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和分配时,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并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女儿不满十八周岁,那么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土地分割并领取相应的补偿款。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在进行与未成年人有关的事项决策时,必须征得未成年人本人同意或同意后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同意。如果您的女儿不同意,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重要的是,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应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意见,确保他们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