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现处于哺乳期,产假休完到公司报到,公司以每月一千多的工资让待岗,2个多月后公司提出安排岗位(降职降薪)协商不成,本人能否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里解除或终止原因怎么写?),并要求仲裁吗?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2025-05-23 11:56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您提到的“爱人”是否指的是与您有婚姻关系的人呢?如果是的话,那么她现在正处于哺乳期,并且产假结束后,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作,而您的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让她等待待岗两个月是不合法的。 关于如何处理这种情况,我建议您先和公司进行沟通,尝试达成一致。如果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在起诉时,您可以提供以下材料。 劳动合同复印件; 产假期间的工资记录; 公司提供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 您与公司的谈判记录等证据。 请注意,在提交任何书面材料之前,请确保您已经详细了解了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于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