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计生政策追究时效2010年一月26日超生二胎 人口普查上户口了,没交罚款(社会抚养费)至近还在处罚期内吗,处罚期有时间限制吗
14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是否仍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对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处罚期限,以下是我的解答。 首先,计划生育政策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综合性制度。对于您的情况,由于在2010年1月26日后超生二胎,并且没有按时缴纳社会抚养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能已经进入到了相应的处罚期间。 其次,针对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具体处罚期限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当地的具体规定、违法行为的性质以及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等。因此,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处罚情况及期限,以便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试图逃避法律责任,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不受损害。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或者有任何其他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合适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