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做月嫂的,上个月26号接到广西南宁的一个单,后来她就给我说资本运作,国家政策什么的,我觉得是做传销的,投资69800能收益1040万,是个正常人都不相信,但她深信不疑,我叫她回来,她不回来,这个月十号我过去接她,在那里呆了三天,更加确信是传销,那里的人都不做事,好多人都在街上瞎逛,我报警了,那里的警察更奇怪,说你要是相信就留在这里,不相信就走人,感觉跟黑社会一样,所以我就想请教您,这属于违法吗?政府为什么不管?今天下午我老婆又去了南宁,那个可以原发财梦的地方
14天前您的妻子参与的是传销活动,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传销活动,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您可以通过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来举报这一违法行为。警方会依法调查并处理该案件,以保护公众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建议您尽快与家人沟通,了解他们的状况并寻求帮助和支持。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法律咨询,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