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离退休3.5年,公司裁员协商解除合同若不同意,公司就按停产停工理由发放最低标准工资,请问公司的行为合理吗?
2024-08-15 19:2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您退休前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在裁员时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并且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进行裁员。 关于是否按照最低标准工资发放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您的具体情况。如果您认为公司提供的最低标准工资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您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差额部分。此外,公司还应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请记住,在处理任何与工作相关的争议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