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劳务签了一年的合同,交了850办叉车证,干满一年850返还, 三个月转正试职工。没干到一年扣2000违约金 还要扣培训费。叉车证也不给。过完年我请了十几天的假也同意了,可是假期结束去上班说人员安排满了在家等同知,工资也没发。我不想干了,还要不要赔违约金。签的合同合理吗
2024-08-15 19:57关于您与劳务公司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的问题,一般来说,该合同是有效的,并且涉及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履行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达到合同期限的要求,确实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员工因为自身原因未能完成劳动合同期限要求,则有权要求雇主支付违约金。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明确表示不希望继续工作,因此是否应该赔偿违约金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如果您认为合同中存在不合理之处或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以考虑向相关机构(如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关于培训费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企业有权利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这通常是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如果企业在培训结束后没有退还相关的费用,那么您有权要求其予以退款或者按照合同条款处理。 最后,对于请假期间未得到相应报酬的情况,建议您详细查看您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的相关政策,了解是否存在相关的规定。如果存在争议,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