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从我房东手里转来一个店,转让费是一万八,当时讲的是货柜,货架,电脑,监控一并转让,后来钱付了之后,我叫她电脑,监控要修好,后来她讲电脑她自己要用,刚开始房租也没讲要交押金,等我货回来后,她又讲房子要先交两个月押金,现在我又不想要这个店了,我只把我自己进的货带走,请问我转让费一万八能要回吗?谢谢
2024-10-25 14:12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并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充分考虑事实和法律依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