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份我参加了保安工作,工作是在派出所协助民警工作,我入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同事单位问我需要缴纳五险一金吗?当时我也比较缺钱,就没有签订五险一金,也不知道五险一金是国家规定的,同时因为工作的性质,我常常加班,也没有加班费,没个月工资2900元人民币,最近身体都不好了,我去劳动局举报,是否能得到经济赔偿,同时想解除劳动关系,请律师看看我怎么样能得到我该有的赔偿。
2025-05-07 10:20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按照规定比例为劳动者缴纳。因此,您在参加保安工作期间,您的雇主有义务为您缴纳上述社会保险,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如果您没有签订五险一金合同,可以要求雇主补缴相关费用。 其次,关于经济赔偿的问题,如果您的身体健康状况恶化,可能是因为长期的过度劳累所致。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以获得经济补偿。此外,如果您认为您的劳动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存在其他不当行为,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后,如果您决定解除劳动关系,建议您与雇主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处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