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有精神病史人持刀行凶准备杀死别人,但尚未致人死亡就突发精神病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在该状态下继续实施杀人行为再导致另一人死亡,精神病患者是否成立故意杀人罪?
2018-03-06 13:51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如果实行行为尚未终了,行为人在实施后部分行为时精神病发作,只要开始实施实行行为时具有责任能力,并对全部实行行为及其结果具有故意,丧失责任能力后所实现的是同一构成要件,而且结果应当属于行为人的行为,即使结果在其丧失责任能力的情况下发生,行为人也应当承担既遂责任。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