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孩子8月30日在成都信息技术学校交了1万三千元报名,在第二天回家后申请退学。校方至今没有退任何费用,在多次协商后校方只原退6千。我要如何要回其它的费用?该学校为成都市政府和成都人力资源社保局主管的民办职业院校。国家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我是荥经人,谢谢!
2025-02-03 06: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生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学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您的孩子在学校的学费已经支付,而学校未能按照合同规定退还剩余款项,您有权要求学校退还剩余款项。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也规定,公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因此,您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最后,如果您对学校的行为不满,也可以选择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如投诉、调解等。同时,建议您保留好与学校的所有沟通记录,以便于日后维权时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