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修建西南大桥,我家的房子被拆到一部分,当时协商是补偿回房子,已付的过渡费现在已经到期,第二次的过度费已经过了4个月都没付,房子也不知道在哪里,现在房子还没被拆,我可以搬回去吗
2025-08-07 16:47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拆迁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并且要确保被拆迁人得到合理的补偿。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房屋已经被拆除,而您没有获得应有的补偿或者过渡费,您可以要求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如果您认为第二次过渡费仍未支付,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申请。同时,建议您及时与开发商或拆迁方沟通,了解当前的情况和未来的计划。如果情况复杂或者存在争议,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