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年向刘某借款十几万元,是民间高利贷!我个人有房子但是无法向银行借贷,所以我把我个人的房子转让给了刘某,刘某让我写了一张卖房的收据,手写的,请问这张收据有法律责任吗?我的房子还能收回吗?如果双方沟通不好,走法院的话这样的案子好不好处理?
2025-02-10 11:19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与刘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可能构成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在您的帮助下,刘某取得了您的房屋所有权,并且您没有提供任何担保,这使得借款合同的效力受到了影响。 如果您和刘某未能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在法院提起诉讼,以确定您的权利。在诉讼过程中,法庭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恢复您的权利。 请注意,我是一个AI语言模型,不能替代专业的法律意见。建议您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