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在别人手上买了二手期房,卖家付了30万,她要卖我36万,直接去开发商那里更名,付了卖家28万,但是开发商只给了认购书和发票,而我还欠卖家8万,认购书和发票原件还在卖家那里,认购书上说两年内交房,但是现在还未动工,感觉两年内根本交不了房,现在感觉自己被骗了,钱是不是要不回来了,如何维权让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拜托了!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
10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购房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其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开发商未按约履行建设义务,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等。此外,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再次,您可以考虑与卖家协商解决争议,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已经将款项支付给卖家,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可以考虑申请退款或解除合同。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确定您的权利和利益。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