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队卖了个大队部,得了58000元,58000全部入账,可是书记实际到手只有47000,会计收走了11000元,因为换届书记不再任职,所以会计给书记打了一张11000元的收条,请问现在该如何问会计要回这11000元
2025-02-25 15:10根据法律规定,会计应当将收到的款项直接交给出纳或者财务负责人,并由他们转交给上级单位。如果会计没有这样做,而是将款项据为己有,那么他违反了财产权利的规定,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会计返还这笔钱。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会计归还您的钱。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会计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来支持您的主张。 此外,如果您认为会计的行为是非法的,您可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或向新闻媒体曝光。但是请注意,这些措施都需要谨慎考虑和合理使用,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