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租了个商铺,接的时候有四个月房租,又跟房东签了12个月的房租!在这期间由于各种原因转让!然后和房东商量转让事宜!最后答成,我转让有两个月房租!签的12个月房租的钱退给我!接着我店铺转让出去了!签合同当天!我上家钱没带够!说让房东缓一缓他们!结果本应该退我的12个月房租钱没退给我!只退了5000块钱!让我把合同给他了!然后房东把上家给他打的欠条给我了!说过几天把钱给我,再让我把欠条给房东!房东现在是把我手机号拉黑!找不到人!我这没让房东给我欠条!只有上家给房东打的欠条!这要是打官司能胜诉吗?
2025-04-15 10:57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的情况包括。 您与房东之间存在租赁关系,并且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租赁期限延长至12个月。 在租赁期内,您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导致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违约金。 当您未能及时支付剩余的租金时,出租方可以采取法律措施,如起诉到法院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东没有提供书面的欠款证明(例如欠条),可能会增加您的诉讼难度。因此,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便于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指导,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