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转正后地被哈达山水利工程占了,也有土地承包合同,还没到期。乡政府以我为教师把占地补偿款没收。合法吗?
6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占或者擅自改变用途。如果您是该区域的土地使用权人,并且在土地使用期限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您有权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补偿和赔偿。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土地被地方政府征用或占用,政府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并确保您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利益。因此,您有权要求当地政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并及时处理相关的争议和纠纷。 此外,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