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年满18的高三学生,在最后一学期我选择走读,我班主任不准,强迫我住读,请问这犯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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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行为并不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包括在指定学校或者由政府提供资助的其他教育机构内学习。如果您自愿选择住在校,则无需遵守学校的强制性要求。但是,您需要确保住宿条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果学校侵犯了您的权利或利益,您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寻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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