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份十级伤残,工资4700。医药费将近2万。由老板垫付。有工友证明
2024-11-13 01:44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完成了法定的医疗期,且因病需要休息,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实和处理。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相关费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依据实际情况分析。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