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乘坐公交车到站下车时踩到车楼梯上的呕吐物摔断了胫腓骨,公交公司应该赔偿我那些费用?
2025-05-26 02:27您好,根据《民法典》第34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没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您的受伤是由于司机或其他乘客的过失造成的,则应由该驾驶员或乘客承担主要责任。如果驾驶员无证驾驶或饮酒驾车,则应完全承担事故责任。此外,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建议您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详细咨询和理赔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