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运城人,前夫是长治黎城人,离婚五年,离婚协议是孩子抚养监护权是前夫的。 孩子五岁到十岁由我照顾,孩子学费生活费等等由前夫负责,刚离婚后三四个月 前夫每个月履行口头协议的生活费每个月1000元,给打过一次孩子幼儿园一学期的学费3000。 之后至今没有再给过一分。钱,我现在想要孩子的抚养监护权。 毕竟孩子一直跟我生活,我现在家庭 工作 生活 经济都没问题。
18天前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与前夫已经就孩子的抚养监护权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也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了孩子的抚养和教育责任的分配。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你所有,而生活费用等经济责任则由前夫承担。如果你认为前夫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夫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和相关费用。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社会福利机构的帮助,以确保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