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孝义市交通运输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滴滴公司监管不力、执法不公导致公民切身利益严重受损。滴滴公司在全国以及我们当地运营已久,本人不知滴滴公司未在本地注册,当地交通局及相关部门也未告知民众滴滴公司的不合法性,在这种情况下,我本人于2018年5月11日晚7:35分在并未接到乘客的情况下被当地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钓鱼执法,开具罚款三万元整,现已形成事实。滴滴公司未取得准入资格却诱导车主注册接单,执法部门未对滴滴采取任何行动却钓鱼执法重罚司机。我内心深处是一个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但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诱导成为一个违法之人,并且遭受了经济和精神的严重损失,已经到达崩溃的边缘。刚买半年的新车。
2025-08-10 02:22尊敬的您。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遭遇了一起不公平的行政处罚事件。首先,对于您所提到的“钓鱼执法”,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关于公正执法的规定。作为合法的执法机关,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执法,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其次,针对滴滴公司的运营资质问题,建议您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如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等,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此类问题,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最后,希望您能够保持冷静,积极应对,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请及时联系法律顾问。 祝您早日解决困难,恢复生活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