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房屋在无产权证的时候,卖给了别人,并签订协议,于窗口银行付部分房款,定于产权证下来之后更名,并付全款。近期,产权证办理下来了,买方却要求更名给其他人,这种情况下,公证有法律效应吗?买方将来会找我麻烦吗?
回答数:818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先与买方进行沟通,了解其诉求的具体原因和意向,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或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您可以考虑收集证明双方交易合法性的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等,以备不时之需。对于可能的纠纷,及时采取措施并依法维权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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