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买房付了首付,2011年我跟开发商一起到工商银行办理按揭贷款15年,开发商承诺有房产证我办证钱也给了开发商并开了收据,还贷款到2014年去房管局查得知开发商根本没去办过证,后来知道银行给我办的是抵押贷款,我感觉被骗了所以就没还贷款给银行至今,去年银行向法院起诉我,难道银行就没有责任?接下来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2025-10-18 01:5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合同违约。如果开发商未在约定时间内为您办理房产证,并且银行给您提供了抵押贷款,这可能违反了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条款。按照合同法,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 法律诉讼。由于银行已经将您的贷款视为抵押贷款而非普通住房贷款,这意味着银行有权采取法律行动来追回其损失。如果银行成功地通过法律程序获得了胜诉判决,那么您可能会被判定为违约,并需要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金融欺诈指控。如果银行能够证明开发商并未履行其义务,例如未能按时提供房产证,这可能导致银行对开发商提起欺诈指控。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与法律顾问协商以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针对这种复杂的情况,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律师、金融顾问以及法律顾问。他们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分析和指导,帮助您理解自己的权益,并制定出最有利的解决方案。同时,及时与银行沟通也是很重要的一步,告诉他们您的立场和计划,以便寻找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争议。